关于2014年“五一”放假的通知

  

各院、系、直属单位,机关各部、处、室:

   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3〕28号)精神,现将2014年“五一”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 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,共3天。5月4日(星期日)上班。

   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安排如下:5月1日(星期四)的课程停上,5月2日(星期五)的课程调至5月4日(星期日)进行,原安排在5月4日(星期日)的课程停上,5月3日(星期六)的课程正常进行。

   节日期间,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好值班工作,保证联系畅通;同时,要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,注意防火、防盗。师生外出应注意安全,并同各自所在单位保持联络畅通。

   特此通知。

 

党政办公室

2014年4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