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以下研究生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且无法取得联络,我校按照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(校研字[2017]186号)第四十四条规定,拟给予学籍终止处理,具体如下。
序号 | 学号 | 姓名 | 学生类型 | 学业水平 | 符合情形 | 学籍终止方式 |
1 | BA09009003 | 闵祥敏 | 博士 | 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 部课程 | 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 | 结业 |
2 | SB04009003 | 何鑫 | 硕士 | 无 | 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 | 退学 |
如对本预处理有任何异议,研究生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院系提出陈述、申辩,逾期视为放弃权利。
如无异议,或者陈述、申辩的理由不成立,我校将作出正式学籍终止处理决定。
联系邮箱:tjing@ustc.edu.cn
精密机械与精密仪器系
2019年1月15日